2020年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收官之年。经过集中治理,当前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21年要抓好各种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
所谓“增量风险”,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主要是指在疫情冲击下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加大,为防止外部环境影响,应该继续重视金融风险的治理和防范,包括金融机构、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以及新金融领域都要加强风险防范,防止风险交叉性感染,确保金融机构安全稳健运行。
基于此,中国人民银行对未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进行了部署。央行方面表示,要巩固拓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成果,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压实中小银行风险处置责任;加快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支持金融科技依法规范发展,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存量风险攻坚之年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是三大攻坚战之一。2020年11月,央行发布的《金融稳定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认为,经过治理,中国金融体系重点领域的增量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存量风险得到逐步化解,金融风险总体可控,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同时,《报告》总结了2020年以来我国金融风险防控的五方面成绩。
在宏观杠杆率方面,过快上升势头得到遏制。《报告》指出,2020年,宏观上管好货币总闸门,结构性去杠杆持续推进;前期对宏观杠杆率过快增长的有效控制,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赢得了操作空间。
普华永道中国北方区金融业主管合伙人朱宇给出的一组数据显示,2020年度宏观杠杆率较2019年末上升了约24.7个百分点,达到270.1%。朱宇认为,尽管为应对突发疫情而采取了许多纾困和应急的财政金融措施,但总体上看,近年来中央政府对杠杆率过快上升保持了充分关注并精准把控了增长节奏。
在高风险金融机构的风险化解方面,机构风险已经得到有序处置,即对包商银行、恒丰银行、锦州银行等分类施策,有序化解了重大风险,强化市场纪律。
在企业债务违约风险方面,得到了妥善应对。《报告》显示,近3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累计处置不良贷款5.8万亿元,超过之前8年处置额的总和;有序打破债券市场刚性兑付,不断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推出到期违约债券转让机制,丰富债券违约处置工具,稳妥应对大型企业债券违约风险。
在互联网金融和非法集资等风险方面,得到全面治理。2020年11月中旬,5000家网贷平台已经完全清零,且非法集资等活动受到严厉打击,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稳妥有序推进。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制度建设方面,持续有力推进。包括出台资管新规相关配套细则并推动平稳实施,影子银行无序发展得到有效治理,中国银保监会课题组的相关报告显示,我国影子银行规模相比历史峰值已经压降约16万亿元;初步建立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基础设施等统筹监管框架,扎实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新《证券法》开始实施等。
除此之外,朱宇补充道,2020年,我国房地产泡沫化势头也得到了遏制。“在‘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下,有效控制了房地产贷款增速以及在新增贷款中的占比,避免了资金过度集中的风险,监管部门给房地产行业划定的‘三条红线’,亦有效地控制了企业、居民杠杆率的上升。”
“从存量来看,当前金融风险已经明显下降,不过,我国整个金融体系规模庞大,存量风险的总体规模也还是比较大的,不能掉以轻心,还要继续化解。”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如是说。
高杠杆的增量风险
在《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一文中,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3年攻坚战取得实质性进展,但“十四五”时期我国的金融安全形势仍然十分复杂。
郭树清分析道,从国外看,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动荡源和风险点增加,金融运行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从国内看,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人口未富先老、经济杠杆率过高、科技创新力不强、资源环境约束增大等重大挑战,此外,资本边际效率下降,单位产出所需资金增多。郭树清认为,受多重因素影响,金融业市场结构、经营理念和服务方式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很不适应。
在谈及2021年金融系统的增量风险,董希淼认为,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货币政策相对更加灵活,信贷投放更多,因此一些潜在的风险会在后面一段时间爆发出来。
关于2021年我国潜在的金融风险,在采访中,多位业内人士谈到了高杠杆可能引发的违约风险。
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疫情应对或进一步推高了全球的杠杆率,高杠杆风险问题也进一步凸显。且打破刚兑持续推进,信用债违约带来的风险亦相对较大。”
朱宇指出,2020年相对宽松的资金面使得企业、居民以及政府的债务增加,杠杆率上升,而利率下行的预期有可能加大杠杆交易以及市场投机,资金也有再次向高风险部门集中的可能。
“中国经济正处在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的特定阶段,国内的疫情冲击已经得到了很好的缓解,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各项宏观经济指标企稳向好,但部分企业特别是民营和小微企业仍存在经营困难。”朱宇向记者提示道,由于时滞效应,当前的资产分类有可能无法反映真实的资产质量,且随着纾困政策将于2021年3月后陆续到期,潜在风险可能集中暴露、违约风险上升。
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李梦宇也指出,在2021年,可能会出现企业破产导致的债券违约、不良贷款暴露等问题。“疫情影响下,企业经营情况受到冲击,航空、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需求受到压制。短期的流动性宽松为企业提供了短期支持。若疫情在全球蔓延的态势得不到有效扭转,那么企业破产潮将集中暴露,反映在企业的负债和债券持续恶化,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压力增加,股票市场亦面临一定波动风险。”
谨防风险传导
“2020年疫情影响对金融行业相对有限,但未来将面临着二阶效应的巨大冲击。”朱宇认为,国际经济仍有重大不确定性,国内经济处于“三期叠加”的特定阶段,随着疫情及其后续影响在实体经济中逐步显现,信贷资产质量在2021年存在恶化劣变的趋势。
担心企业普遍存在的生存压力传导至金融机构,李梦宇提示道,部分中小银行不良率攀升对金融机构的传染效应。“2021年3月是还本付息高峰期,也可能是受疫情影响的信用风险集中暴露期,部分资本充足率低、不良较高、拨备不足的中小银行可能受到较为严重的短期冲击,影响部分区域金融系统稳定性。”
“在持续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举措下,金融行业整体具备了一定的抗风险能力,但在个体方面,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仍然面临着较大挑战,包括资本补充不足,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资产质量有待夯实等。”朱宇如是说。
麦肯锡全球资深董事合伙人曲向军也提示道,金融机构要做好全面风险的识别以及监控体系。“国内多数银行在经营上仍偏向聚焦信用风险以及操作风险,较少关注其他的风险维度如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等,并且必须确保风险透明度,确保各事业单位、条线对风险现状与展望有充分且实时的信息。”
朱宇建议,银行机构审慎识别借款人是“暂时性困难”还是“真风险”,杜绝“搭便车”,防范执行纾困政策时的操作风险以及道德风险;同时,充分摸排表内外资产质量,摸清底数,做实资产,并加强风险资产处置力度。
曲向军也提醒道,金融机构要打造支持战略发展的风险管理能力、风险团队及相应的考核体系,并大力投入在风险基础建设,包括风险管理系统、量化管理工具等;持续提升风险与业务的协同能力,做到目标一致、步伐一致、利益共享、权责分明;并以敏捷的精神促进团队的协作与创新。